
公告日期:2023-06-20
深圳中能达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制度于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 份 转 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五章 董 事 会......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9
第七章 监事会......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5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4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0
第十三章 附则......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深圳中能达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中能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556831600A。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
中文全称:深圳中能达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5号海岸大厦东座14CR23 邮政编码:518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 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由公司董事会聘用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实行 先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电脑图文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市场调查;承办展 览展示;舞台美工、服装道具、灯光音响;数据处理(仅限PUE值在1;4以下的 云计算数据中心);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专业设备、机电设备、节能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通讯设 备、电子产品、日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文化用品、体育 用品(不含弩)、玩具、服装鞋帽、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制品)、照相器材、化 妆品及卫生用品、纺织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钟表眼镜、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陶 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装饰材料、机械设备、食用农产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产品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商务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财务信息咨询;票务代理;酒店管理;旅游咨询服务;租赁机械设备;电脑动画 设计;专业承包。,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预包装食品 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份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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