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1964 证券简称:江苏迈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江苏迈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 年。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型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食品级添加剂、 新型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食品级添加饲料级添加剂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化工产 剂、饲料级添加剂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品、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 化工产品、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各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第三十九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
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担保;
10%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供
保。” 的担保;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形成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
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得低于 10%。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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