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禹生物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和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1,085,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31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8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6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闫和平、闫凌鹏、燕雪野、罗鹏为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子议案如下:
1.1《关于提名闫和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提名闫凌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提名燕雪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提名罗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秋生、郑凤龙、王晓亮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子议案如下:
2.1《关于提名吴秋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提名郑凤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关于提名王晓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公司监事会提名王丹、张婵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 期期满为止。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不得担任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