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1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71974 证券简称:筑龙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杭州筑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
益保护措施的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筑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披露的上述公告的部分内容存在错漏需要更正,现更正如下: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之“2、回购价格”
更正前:
2、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分红或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为准。
更正后:
2、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告编号:2021-027
(二)“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之“3、回购有效期”
更正前:
3、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
更正后:
3、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二、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更正后的《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p.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筑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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