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1975 证券简称:ST 百年堂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无法表示意见的基本情况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皇嘉会审字第[2023]HJ10125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形成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
聊城百年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71500588750960P,登记机构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资本 3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特,百年堂公司控股 51%。
经询问没有纳入合并的原因由于百年堂公司没有出资,不能对聊城百年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控制,不存在任何交易,没有派出董监高参与管理。我们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支撑证据予以佐证,无法确定没有纳入合并范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贵公司 2020 年度亏损-24,482,889.04 元、2021 年度亏损-30,789,273.49 元、
2022 年度亏损- 14,785,244.24 元,累计亏损-64,839,772.71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23-024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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