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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7 19:15:21 股吧网页版
百年堂: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871975 证券简称:百年堂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2012 年 12 月
司 12 日至 2032 年 12 月 12 日。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 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 信义务,不得利用利 润分配、资产重 信义务,不得利用利 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 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 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 益,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及 益,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 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
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 及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
造 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造 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本
条规定,每违反一次赔偿公司10万元,
损失超过 10 万元的则据实赔偿。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 资产的 30%的担保; 计总 资产的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 公司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股东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二)项担保事项时, 大会审议本条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 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回避而不得参 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回避而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股东大 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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