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871975 证券简称:百年堂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中所有涉及名称: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六条 公司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
司 上市)。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连选 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连选
可以连任。 可以连任。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 第九条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诉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也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 理人员;公司也可以依据公司章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要,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 定, 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的其他方式。 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的其他方式。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
东 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但本章程另有
规定 或者股东会决议决定股东享有
优先认 购权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其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股份的。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一)项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 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注销;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