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8
证券代码:871976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
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Yibi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8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电子产品研究、开发;汽车装饰件、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五金
配件制造、加工;塑料材料的开发与生产;汽车装饰件及仪表件图案设计;自营和代
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票时,非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
公司所发行的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均采用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王建华 48,480,000 86.886 净资产折
股 2016.10.31
2 王彬宇 5,580,000 10.00 净资产折
股 2016.10.31
3 褚国芬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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