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广州新晟化橘红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股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公告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广州市中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757757195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名称:广州新晟化橘红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 15 号 B 栋 7 层 01.03 房
邮政编码 510403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1.402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3 年 12
月 23 日起至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运用股份制经济组织行使的优良机制,发挥各发起人的优势,使公司不断发展,为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化妆品零售; 日用家电零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 软件开发; 国内贸易代理;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生
物农药技术研发; 个人商务服务; 物业管理; 日用杂品销售; 办公服务; 电子
测量仪器销售; 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 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新鲜水果零售;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销售;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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