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75
证券代码:871987 证券简称:峰杰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峰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交易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夺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7日,信息义务披露人郑威自愿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流通股
701,640股,减持后其直接拥有权益比例从20.25%变为17.21%,其与郑松毅合计拥有公
司权益比例从46.31%变为43.27%。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
2024年11月7日,郑威一次性减持701,640股,导致其持有的权益比例减少至17.21%,其与郑松毅合计拥有公司权益比例从46.31%变为43.27%。此交易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情形,触发权益变动违规。交易活动发生后公
司立即告知了主办券商,经主办券商与公司沟通后,我司与股东郑威了解事情经过,并
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郑威表示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系由于疏忽所致。
郑威承诺将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的相关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
再次发生,并委托公司董事会代其向各位投资者表示歉意(公告编号:2024-075)。
公司董事会向各位投资者表示歉意,并且承诺将督促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 高规范运作水平,避免再次出现股票
违规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峰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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