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71987 证券简称:峰杰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峰杰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定,制定本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条款》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华 第六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
公路 999 号之十 1 栋 501 房。 华公路 999 号之十 1 栋 501 房;
邮政编码:510000 邮政编码:510470。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4 万元。 第九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04 万股,每股金额为人民 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币 1 元。 第十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 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时,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股东会决议决定 元。
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的除外。公司减少注册资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本时,应当按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 名股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股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三条 发起设立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2304 万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第二十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向其他股
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
质权的标的。
第二十一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
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
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挂牌前直接或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
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
第二十二条 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 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
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式进行;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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