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5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71989 证券简称:天寅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天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一致行动之解除协议》暨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天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寅生物”)于
2019 年 8 月 2 日收到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人暨共同实际控制人刘琦斌先生、吴从
新先生、华敏女士、黄小叶女士的通知,上述一致行动协议人于 2019 年 8 月 2
日起解除各方在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情况
为加强公司的控制权,保持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股东刘琦斌先生、吴
从新先生、华敏女士、黄小叶女士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四方确认在处理天寅生物经营发展有关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各方将采取一致行动。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53.83%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琦斌持有天寅生物的股份 3,972,400 股,占股份总数的13.24%;吴从新先生持有天寅生物 8,277,600 股,占比 27.59%;华敏女士持有
天寅生物 2,400,000 股,占比 8%;黄小叶女士持有天寅生物 1,500,000 股,
占比 5%。
二、《一致行动之解除协议》的情况
鉴于《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各方当事人,均有意愿更清晰地独立表达意愿,
公告编号:2019-021
经各方友好协商和沟通后,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刘琦斌先生、吴从新先生、华敏女士、黄小叶女士签订了《一致行动之解
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各方于 2019 年 8 月 2 日达成协议,约定自
签署之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股东刘琦斌先生、吴从新先生、华敏女士、黄小叶女士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决定自
2019 年 8 月 2 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一致
行动关系,在公司决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一致行动之解除协议》签订后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的分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解除协议自各方签署及生效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 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带来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上述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公告编号:2019-021
河北天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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