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3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1992 证券简称:恒康药房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28 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亚辉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严继光先生、万平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0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归母
净利润为 32,629,513.51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71,586,617.42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555,404.1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17,407,749.0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8,044,818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252,549.04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现根据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归母
净利润为 32,629,513.51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71,586,617.42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555,404.1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17,407,749.0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8,044,818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9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165,988.8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调整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4-030
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事严继光、万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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