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1992 证券简称:恒康药房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992 恒康药房 2025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工业区陶源西路 12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 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3)。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良性运转,同时保障股东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的价值回报,董事会拟定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的《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七)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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