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1992 证券简称:恒康药房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批准对外报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公允的;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是客观、公正、真实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对外报出《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1
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蒋相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继光、万平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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