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4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六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一节 监事...... 32
第二节 监事会......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5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6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三章 附则......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永州恒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工业园陶源西路 121 号。
第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认定的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质量创品牌、以服务树形象、以管理出效益、维护人类健康。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母婴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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