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辽宁陆玛文旅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鲁舜专审字[2026]第 0090 号
山 东 舜 天 信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STXC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目 录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二、专项说明附件
1.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2025 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鲁舜专审字[2026]第 0090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辽宁陆玛文旅景观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玛
设计”)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鲁舜审字
[2026]第 033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陆玛设计 2025 年度发
生净亏损 6,158,621.06 元,且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
产总额 7,796,715.47 元,未分配利润为-27,416,965.25 元,股东权益合计为-2,534,201.68 元,已出现资不抵债情形。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陆玛设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在阅读财务报表时,充分考虑该等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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