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25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71997 证券简称:清网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40437128K
承诺主体名称 石磊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
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承诺有效期
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自公司收到回购相对人书面回购请求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石磊
公告编号:2020-027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承诺内容:石磊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为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请求方式
1、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本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本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受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股份回购申请和满足回购条件的承诺书。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如下:
联系人:李向林
联系电话:010-51870604
联系邮箱:Lixl@thnet.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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