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5-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清网华: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7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71997 证券简称:清网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通知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决议,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有关会议通知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二、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18年5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磊先生(持有公

司68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2.3077%)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

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关于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3,800,521.32元,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8-014

本总额为13,000,000股,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股本总额的106.16%。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股东石磊先生持有公司52.3077%的股份,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临时提案人资格、临时提案时间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14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