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7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71997 证券简称:清网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通知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决议,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有关会议通知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二、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18年5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磊先生(持有公
司68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2.3077%)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
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关于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3,800,521.32元,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8-014
本总额为13,000,000股,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股本总额的106.16%。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股东石磊先生持有公司52.3077%的股份,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临时提案人资格、临时提案时间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14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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