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25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71997 证券简称:清网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 5 人,实际与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23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限
1、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本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本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受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股份回购申请和满足回购条件的承诺书。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收购义务。(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具有时效性,因此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向林
联系电话:010-51870604
联系邮箱:Lixl@thnet.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120 栋一层 115 室
联系邮编:100083
公告编号:2020-023
特此公告!
北京清网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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