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8
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六月
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派特”、“拟挂牌公司”、“股份公司”或“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核查,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表明。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字体 仿宋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仿宋
公开转让说明书原文 宋体
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 楷体加粗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反馈回复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1)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况
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拆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借次数
拆出:
潘拥军 18,016,307.28 2016.5.31 2016.12.31 关联方拆借 6
上海乐派特运动器
3,519,830.00 2016.1.31 2017.2.1 关联方拆借 4
材有限公司
合计 21,536,137.28 10
2015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拆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借次数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借次数
拆出:
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
1,527,352.00 2015.1.31 2015.12.31 关联方拆借 5
有限公司
上海乐派特马术俱乐
350,000.00 2015.1.31 2016.6.30 关联方拆借 7
部有限公司
上海乐派特马业养殖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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