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号: 201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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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71998 证券简称: 乐派特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关于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1、本公司与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交易标的
为公司向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按照市场租赁价格租赁车牌
号为 BDF052 别克商务车一辆。
2、本公司与潘拥军、潘贤根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向潘
拥军、潘贤根按市场租赁价格租赁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 2130 号万千
大厦 2301 室、 2306 室、 2305 室的房屋。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是公司现任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354,420 股, 占总股本的 5.4177%。
公司现任董事长潘拥军与监事会主席潘贤根为上海乐派特运动
器材有限公司股东,分别持有 65%与 35%股权。潘拥军担任上海乐派
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潘贤根担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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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拥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及法
定代表人。 潘贤根为公司股东,担任监事会主席。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关于
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但该议案涉及相关方利
益,董事潘拥军、李彩红、潘永征、方建兵、李明兴均需回避表决,
由于表决董事不足 3 名,该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
要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
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上海 乐派特 运
动器 材有限 公
司
上海 市奉贤 区
奉城 镇北村 六
组
有限责任公司 潘拥军
潘拥军 上海 市奉贤 区
奉城 镇朝阳 村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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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号
潘贤根 住上 海市奉 贤
区奉 城镇东 新
市村朝阳 736 号
不适用 不适用
(二)关联关系
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是公司现任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354,420 股, 占总股本的 5.4177%。
公司现任董事长潘拥军与监事会主席潘贤根为上海乐派特运动
器材有限公司股东,分别持有 65%与 35%股权。潘拥军担任上海乐派
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潘贤根担任监事。
潘拥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及法
定代表人。潘贤根为公司股东,担任监事会主席。
关联方潘拥军、潘贤根及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与公司当
前股东之间均存在关联关系,具体为潘贤根与张文仙系夫妻关系,潘
拥军与李彩红系夫妻关系,潘拥军与潘永征系潘贤根与张文仙的儿
子,潘超系潘拥军与李彩红的儿子,方建兵为潘拥军的姐夫(潘拥军
之姐潘春梅的配偶);潘贤根、潘拥军分别持用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
有限公司 35%、 65%的股权,潘拥军系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李彩红持有上海乐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5.9090%的合伙份额,系乐潘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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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持有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3%的合伙份额,
系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彩
红持有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的合伙份额、潘
永征持有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的合伙份额、
方建兵持有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的合伙份额。
关联方潘拥军、潘贤根及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与公司现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除监事邵建国与财务总监陈立峰
外,均存在关联关系,具体为李彩红与潘拥军系夫妻关系,潘永征与
潘拥军系兄弟关系,方建兵为潘拥军的姐夫,李明兴为李彩红的哥哥,
潘贤根与潘拥军、潘永征系父子关系,李佳为李彩红的外甥女。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租赁车
牌号为 BDF052 别克商务车一辆,预计 2018 年 1 月 1 日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交易金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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