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1-18 15:37:51 股吧网页版
弘尚智能: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18


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872004 证券简称:弘尚智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弘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提供 5,000,000 股股权质押作为公司申请贷款提
供反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应耀国、张丽霞以及股东应耀庭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4500 万元借款提供个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2019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补充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应耀国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满足浙江弘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500 万元,期限均为 10 个月。

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应耀国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7%

公告编号:2019-045

的股份,质押给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用于公司申请贷款的反担保。
表决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应耀国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张丽霞、应耀庭、方廷系关联方,应耀国、张丽霞、应耀庭、方廷四人回避表决,回避后由于出席该次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拟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的贷款设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合计 45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应耀国、张丽霞以及公司股东应耀庭拟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的该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情况: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应耀国、张丽霞、股东应耀庭拟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方廷系关联方,应耀国、张丽霞、应耀庭、方廷四人回避表决,回避后由于出席该次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应耀国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高君路 6 号

2. 自然人

姓名:张丽霞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高君路 6 号

公告编号:2019-045

3. 自然人

姓名:应耀庭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高君路 6 号

4. 自然人

姓名:方廷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高君路 6 号
(二)关联关系

应耀国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
丽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应耀庭为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廷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会秘书。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耀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丽霞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应耀庭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方廷与股东应耀庭为夫妻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耀国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耀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丽霞、公司股东应耀庭为兴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个人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