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72004 证券简称:弘尚智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弘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577742156G
承诺主体名称 应耀国、张丽霞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0)年(04)月(11)日
承诺有效期 (6)月
承诺履行期限 (6)月
承诺结束日期 (2020)年(10)月(11)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浙江弘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72004,证券简称:弘尚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5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提高公司决策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成本,公司管理层经过慎重考虑,拟根据最新监管政策对资本市场规划进行重新调整,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拟提交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已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如有)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后 6 个月内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收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其他说明
由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浙江弘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弘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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