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2
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代码:872005 证券简称:图灵汽车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冯浩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京 0114 刑初 203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案号:(2019)京 0114 执 695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冯浩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公告编号:2019-039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虽然案件属于冯浩个人行为,但其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其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同时,该情形将对其在公司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产生一定障碍,以此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尽快缴纳罚金,消除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浩知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对象后,将尽快缴纳罚金 2000 元,争取向法院申请消除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如近期无法消除失信记录,将提出辞职,并提请公司改选董监高职务。
四、其他说明
2019 年 1 月 23 日,冯浩因犯危险驾驶,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危险
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 2000 元【详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
决书(2019)京 0114 号刑初 203 号】。冯浩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履行完毕拘役处罚。冯浩于拘役期间,已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由于后续未按时缴纳罚金,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
对于本次被执行情形,公司及冯浩正积极寻找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消除
公告编号:2019-039
上述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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