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12 20:10:15 股吧网页版
图灵汽车: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主办券商”)是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图灵汽车,证券代码:872005,以下简称“图灵汽车”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因酒驾受到刑事处罚,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此之前也因其个人以及图灵汽车涉及的重大诉讼而被列入被执行人与限制消费对象名单。主办券商根据目前知悉的风险事项进展情况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特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一、控股股东冯浩涉及刑事处罚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京 0114 刑初 203 号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冯浩因醉酒驾驶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

刑期一日,即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

后十日内缴纳)。

公司控股股东冯浩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履行完毕拘

役处罚。由于后续未按时缴纳罚金,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人名单,且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案号:(2019)京 0114 执

6955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07 月 22 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9

年 08 月 03 日。

上述事项发生时,当事人冯浩未告知图灵汽车,导致图灵汽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告知主办券商。主办券商近日经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知悉该事项后,已告知图灵汽车补充信息披露。

鉴于冯浩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其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同

时,该情形将对其在公司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产生一定障碍,以此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冯浩涉及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借款人为冯浩、谭丽华,担保人为王菲菲与黄伟,借款本金 250万元。根据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津 0101 民初 4697

号,法院冻结被申请人冯浩、谭丽华、天津鸿逸汽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黄伟、王菲菲银行存款 2,526,548.91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因借款人冯浩、谭丽华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上述借款,被北京市昌平区人

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19 年 01 月 11 日,案号:(2019)京

0114 执 1610 号,执行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2657875。

因冯浩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述诉讼案件执行过程中,公司亦被列为被申请人,公司一般账户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塘沽支行因此被冻结,且于 2018 年被强制划拨部分款项代替股东偿还借款。针对上述风险事宜,

主办券商已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披露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鸿逸汽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重大诉讼、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借款人冯浩、谭丽华已累计归还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述借款合计 172 万元,剩余 93 万元尚未归还(不含利息)。经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将其列为被执行

人,立案时间:2019 年 07 月 02 日,案号:(2019)津 0104 执 4743 号,执行标

的:937986。

目前,公司上述一般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对公司的日常结算造成了一定影响。若控股股东冯浩后续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剩余借款,公司仍将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西南证券作为图灵汽车的主办券商,在知悉上述情况后,已督促公司进行补充信息披露。作为图灵汽车的主办券商,西南证券将密切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的失信以及涉诉情况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并督促公司加强治理,及时规范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