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3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72005 证券简称:图灵汽车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到刑事判
决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刑事判决书
收到日期:2019 年 2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2 月 3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冯浩,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危险驾驶罪。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1 月 23 日,当事人冯浩因酒后驾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当事
人冯浩血液中酒精含量超出规定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公告编号:2019-041
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之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冯浩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
刑期一日,即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止。罚金限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因当事人冯浩法律意识薄弱,没有及时将此事告知公司。
当事人冯浩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履行完毕拘
役处罚。拘役期间,冯浩已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由于后续未按时缴
纳罚金,冯浩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立案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且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及事项纯属个人行为,并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营运一切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及事项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将尽快缴纳罚金 2000 元,以消除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当事人尽快缴纳罚金、消除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19-041
记录,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二)整改情况
公司未来将加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教育,特别要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法律意识,加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确保各项经营工作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编号:(2019)京 0114 号刑初 203
号】
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