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2
西南证券
关于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出具限制消费令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西南证券于 2019 年 10 月初通过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发现天津图
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灵汽车”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冯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出具限制消费 令,具体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名称:冯浩
执行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津 0104 民初 4021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07 月 02 日
案号:(2019)津 0104 执 474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冯浩于本调解书生效后 90 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贷款本金余款 792838.88 元,支付截止到 2018 年 5 月 10 日产生的利
息 112505.33 元、罚息 7056.76 元,并以 792838.88 元为基数,按照双方签订
平银(天津)个信额字(2014)第(SW20141223000242)号《个人信用额度贷
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自 2018 年 5 月 11 日至实际偿还之日产生的利息、罚
息(以实际还款之日,原告系统计算数额为准);二、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 12823 元,减半
收取计 6411.5 元,被告冯浩于本调解书生效后 90 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9 年 09 月 23 日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冯浩尚无明确的还款计划。
2、公司控股股东冯浩曾于 2019 年 8 月 3 日因未及时缴纳酒驾被判处的罚
金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西南证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图灵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当事人冯浩已缴纳罚金并移除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图灵汽车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及限制消费对象,将会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且对其在公司担任 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产生一定障碍。若公司控股股东冯浩未能在短期内偿还上 述借款,消除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公司将面临重新改选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四、 主办券商提示
西南证券作为图灵汽车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控股股东 冯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后,已在第一时间内告知公司信 息披露负责人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并及时通过电话、微信方式与公司控股股 东了解上述事项的相关情况及后续还款计划。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公司的治理情况,持续关注公 司控股股东上述逾期债务的偿还情况、偿债能力及其他风险,必要时做好信息 披露和风险揭示。
主办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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