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西南证券
关于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不符合任职资格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 南 证 券 作 为 天 津 图 灵 汽 车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董事黄伟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天津图灵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灵汽车”或“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冯浩、黄伟、张睿、赵鑫、朱立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选举冯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主办券商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看冯浩的信用报告以及询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经办人及当事人冯浩,发现冯浩负有以下逾期债务未偿还,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冯浩及其配偶谭丽华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借款 250 万元,由公司董事黄伟及其配偶王菲菲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
见西南证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根据天津市和
平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的立案执行文书(案号:(2020)津 0101 执
399 号),执行标的:2545055。冯浩因此也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欠款仍在持续过程中。
2、冯浩与其配偶谭丽华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向诺亚融易通(芜湖)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借款 265 万元。2019 年 5 月 5 日,该项债权人变更为杭州鑫赢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冯浩因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人员(立案时间:
2019 年 1 月 11 日,案号:(2019)京 0114 执 1610 号)。具体内容详见西南证券
于2020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6日的立案执行文书(案号:(2020)京 0114 执恢 37 号),执行标的:1958500。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欠款仍在持续过程中。
3、除上述逾期债务外,冯浩最新的征信报告显示:其欠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借款 792,839.00 元(已为呆账)、农业银行贷记卡 323,567.00 元(已为呆账)、民生银行贷记卡 345,241.00 元(逾期)。截至本公告日,西南证券未能获取到其他资料文件,以判断冯浩本人是否还存在其他民间借贷和逾期债务。冯浩因上述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借款未及时偿还曾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7
月 2 日立案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号:(2019)津 0104 执 4743 号),具体内容
详见西南证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已消除,但经向当事人冯浩了解,该笔欠款仍未归还。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依据前述规定,冯浩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主办券商已多次告知公司有关冯浩任职资格问题并提请公司及时聘用合适人选。但公司在本次换届选举中,依然选举冯浩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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