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72007 证券简称:润生保险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润生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菏泽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
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银保监会菏泽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银保监罚决字【2021】6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2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中国银保监会菏泽监管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警告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润生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生保险”),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拟任分公司负责人刘杰向公司提交的个人过往工作证明内容虚假,导致公司向菏泽银保监分局申报的许可材料内容虚假,该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申请的,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公告编号:2021-024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经查,润生保险代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提供虚假资料申请行政许可。
上述事实,有山东润生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协查函回函》等证据证明。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 年修订)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菏泽监管分局决定对润生保险代理公司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争取尽可能消除该事项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为警告处罚,无罚款,所以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银保监会菏泽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编号:2021-024
山东润生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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