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2009 证券简称:海旅饮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回售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联合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股权”)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签署了《股权
投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协议”)联合股权认购公司发行的 11.5 万优先股(优先股简称:航饮优 1;优先股代码 820031),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固定股息率为 2.48%。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完成股份初始登记。
二、优先股回售的安排
(一)优先股回售权安排
根据公司与联合股权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及《海南联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海航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投资协议〉的补充说
明》:优先股股东联合股权拥有本次发行优先股股票的回售权,公司应于首期投资期限(5 年)届满之日起的每年的股息支付日(含第 5 个股息支付日)前发出关于回售申报日的公告,联合股权应根据公告进行回售申报操作,联合股权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优先股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航饮优 1 首期 5 年投资期限已届满,2024 年 7 月 31 日为第五个股息支付
日,优先股股东行使回售权的,应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书面向公司提出回售请求,公司在收到优先股股东书面请求后,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售的程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本次优先股回售相关事宜。公司后续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40
(二)优先股赎回安排
根据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及《海南联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海航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投资协议〉的补充说明》,联合股权未进行回售申报操作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公司应按照全国股转系统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开展赎回工作,在首期优先股回售申报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向联合股权指定账户支付赎回价款,赎回并注销优先股股票,并在支付赎回价款日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赎回结果,直至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被全部赎回为止。
经公司与优先股股东协商一致,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其所持
有的 11.5 万股的优先股股票赎回工作,并支付累计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及孳息。三、其他
公司将与优先股股东保持沟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赎回的程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本次优先股赎回相关事宜。公司后续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