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872013 证券简称:纬而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
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
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
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四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
资金运用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专项账户(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应当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报备。
第八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
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亦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 时公告。
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二)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四)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
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
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