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2013 证券简称:纬而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
挂牌公司 无
份有限公司
撒世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执行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沪 0117 民初 12709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9 月 30 日
案号:(2025)沪 0117 执 948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松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法院执行裁决书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11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原告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本金 1,408,000 元,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500,000 元,于 2024
公告编号:2026-015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 908,000 元;
二、如果被告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任何一期足额付 款,则原告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加付违约金 100,000 元,并有权就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 行;
三、原告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 17,472 元,减半收取 8,736 元,由原告负担 4,368 元(已
付),被告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4,368 元(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前
一并交付原告)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780,000 万元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纳入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此前,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存在纠纷,导致银 行账户一直处于被冻结状态, 截止该次裁定前未解除冻结。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撒世强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其未能消除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将不 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以便公司早日解除失信被执 行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法院执行裁决书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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