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2014 证券简称:裕峰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资金收益。投资范围仅限于境内外股票、债券、证券、基金等有价证券。购买股票、债券、证券、基金等风险性投资的总额在授权期限内不超过人民币 38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决策、操作和风险管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公告编号:2025-017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53,261,937.29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78,575,611.45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76,630,968.65
元;净资产额的 50%为 39,287,805.73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45,978,581.19
元。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 3800万元,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信托产品等。
(二) 出资方式
公告编号:2025-017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由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不可控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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