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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8 17:37:27 股吧网页版
八通生物: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72017 证券简称:八通生物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上海八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八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八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它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行业的相关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情形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利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

第七条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构成重大会计差错: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10%以上;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10%以上;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10%以上;(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企业盈亏性质;
(六)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
(七)其它应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形。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重大错误及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1、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
2、主要税种及税率、税收优惠及其依据未按规定披露的;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或有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4、其它应认定为重大错误、重大遗漏的情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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