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6
广州市鲁班建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零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九章 通知......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二章 附则......3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并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原名称:广州市鲁班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广州市鲁班建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州市鲁班建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Luban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 298 号 C 座 15 楼 D、G 房。
邮政编码:51007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建设幸福型企业,立足华南地区,面向全国市场,走向国际化。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防水工程、特种工程的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工程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岩土工程设计服务; 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古建筑工程服务;基坑支护服务; 基坑监测服务;防水建筑材料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室内装饰、装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股票如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则全体股东应将所持公司股票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登记存管。
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供股东查阅。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权,每次股票发行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议定。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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