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872021 证券简称:ST 中知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中知润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将积极应诉或与原告积极协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龙麟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莉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广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桢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3、 被告
公告编号:2024-072
姓名或名称:上海中知润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桢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原告诉称:“原告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与上
海中知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原告将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浜
镇文兵路 458 号整个园区租赁给上海中知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原告、上海中知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一签订《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将承租方由上海中知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被告一,由被告一承继《租赁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同时,因税收及房屋面积的调整,原告与被
告一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每月租赁费增加
人民币 18300 元,从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564048 元/月。根据
合同约定,被告一应于当月 25 日前支付下月租金,而被告一于自 2024 年 7 月起
开始拖欠租金,截至 2024 年 11 月,已累计拖欠租金人民币总计 2820240 元。原
告曾委托律师发函,督促被告一要求尽快支付拖欠租金,但是被告一仍未能及时支付。因被告一为一人有限公司,被告二系该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二应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提起诉讼前,
原告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通过微信及邮政寄件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给被
告法定代表人陈桢干,被告回函说想协商解决。但至今也未给出合理的方案。”(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根据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如下:
“1、要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一租赁合同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解除;
2、要求被告一支付租金人民币 2820240 元,并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
2820240 为基数,按照一年期 LPR 的 1.5 倍为标准,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计至
实际支付之日);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免租期的租金人民币 1167999 元;
4、要求被告一支合同解除违约金人民币 3384288 元;
5、要求被告二对上述诉讼请求 2、诉讼请求 3 及诉讼请求 4 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2024-072
6、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俩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将积极应诉或与原告积极协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司经营方面暂未因本次诉讼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将积极应诉或与原告积极协商。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司财务方面暂未因本次诉讼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将积极应诉或与原告积极协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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