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合法合规意见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录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确定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 2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4
三、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5
四、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转让退出等安排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 5
五、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12
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规定的合法合规的意见......14
七、结论性意见......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正品康”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出具本意见。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确定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
味正品康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合计不超过37人(含本数),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28人。所有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的员工。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6号》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味正品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确定程序
2022年9月16日,味正品康召开2022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向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或参与对象的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9月16日,味正品康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议案》、《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三个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9月16日,味正品康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议案》、《关于<山东味正品康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因无非关联监事,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的员工,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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