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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8 17:34:22 股吧网页版
智云数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8



证券代码:872023 证券简称:智云数据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智云数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河南智云数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云松智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松智熠”)拟以人民币 0 元价格购买上海谦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北京和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珩科技”)5%的股权,以人民币 0元价格购买邢俊涛持有的和珩科技 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云松智熠将持有和珩科技 10%的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上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金额为 0 元,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谦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 58 号 A2-3827 室(上海横

泰经济开发区)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 58 号 A2-3827 室(上

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徐朝华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二) 自然人

姓名:邢俊涛

住所:山东省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丰山村 163 号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和珩科技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交易方友好协商,确认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0 元。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上海谦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的和珩科技 5%的股权

出让给云松智熠,交易价格为 0 元;邢俊涛将持有的和珩科技 5%股权出让给云松智熠,交易价格为 0 元。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对公司未来业绩和收益增长

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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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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