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0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72026 证券简称:中恒安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中恒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13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彩虹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北京中恒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中恒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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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北京中恒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
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真 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上半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
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修
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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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的 企 业 施 行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执行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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