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2026 证券简称:中恒安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中恒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 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公开发行
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 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或者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第二十九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以及 第二十九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其它有关规定和本章程的规定建立股 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 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 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 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承担同种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名册的妥善
股东名册的妥善建立和保管。 建立和保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十三)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四)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 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委托理财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五)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超过
资产 30%的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交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易事项(除提供担保外);
途事项; (十六) 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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