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2032 证券简称:大数传媒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大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上海大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9 月 8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 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
公告编号:2023-015
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
挂牌。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大数”。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王其
联系电话:13916961713
邮箱:165031002@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130 号城投控股大厦 17 楼
(二)券商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3-67727788
邮箱:hjb@swsc.com.cn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上海大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