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0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72036 证券简称:利泰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联和利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联和利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等议案,并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19-040
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已就该事项初步达成一致,并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指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终止挂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受让方将收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收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股东认购的成本价,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异议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之后 5 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鉴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
公告编号:2019-040
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因此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联和利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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