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证券代码:872037 证券简称:隆盛泰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制定本章程。 有关规定由北京隆盛泰商贸有限责任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有关规定由北京隆盛泰商贸有限责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 第三条 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第三条 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004695311。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隆盛泰健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110102600469531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容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隆盛泰 路 1 号院 1 号楼-2 至 5 层 101 内一层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1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和路 1 号院 1 号楼-2 至 5 层 101 内一 33,800,000 元。
层 111 号。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
33,800,000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经理辞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经理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受。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人追偿。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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