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2
证券代码:872039 证券简称:诚享东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诚享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相继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7 年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
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据上述文件
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变更上述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科目包含报表及母公司报表。
2、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
求,相应变更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在本半年度报告中,合并财务报
表仍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1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所附报表格式编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
科目 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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