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9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2042 证券简称:宝鸿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宝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宝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99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2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177,521.50 元。截至审议本
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66,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66,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3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分派方案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2 个月
内完成,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的有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99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宝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宝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