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72050 证券简称:金元期货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聂义峰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该议案,同意聘任聂义峰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空港贵宾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拟聘请金元证券代销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等服务,以及拟和江西机场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企业)旗下江西空港贵宾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品牌合作、营销活动的相关
公告编号:2024-038
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贺志勇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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