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6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72062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3 月 9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国旭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1-011
司审计报告》,即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董事会已审议通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董事会组织内部人员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八次会议决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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