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6
证券代码:872062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十分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结合本次申报财务报表审计,董事会组织内部人员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广泛征询外部审计师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报告于2021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二、内部控制责任主体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缺陷进行了整改,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董事会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
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 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
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 内部会计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
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 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
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 内部会计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
佳的控制效果。
6. 内部会计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
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 控制环境
(1) 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全公司目前共有217名员工,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6人,专科及以下学历211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 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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