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9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72062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2019年7月9日第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围。
第四条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
第六条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公告编号:2019-016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七条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独立董事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对本制度的修改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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